发布时间:2017-12-22点击次数:打印
近日,工信部将拟公告的符合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、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五批)予以公示。
2012年,工信部制定并发布了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和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。截至目前,已公布5批共71家符合条件的企业。其中轮胎翻新企业24家,再生橡胶企业31家,橡胶粉企业10家,热裂解企业1家。
从公布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来看,热裂解企业仅有1家。据悉,这家入选的热裂解企业,采用的是我司自主研发的环保型连续化废轮胎低温裂解装备,此套装备荣膺国家科技进步奖,公司结合多年成熟稳定的工程应用实践,针对废轮胎的特点进行系统调整,创造性地将工业连续化低温裂解技术和装备应用于废轮胎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。
将废轮胎转化为燃料油、炭黑、钢丝等高附加值能源,不产生二次污染。无论从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等各个方面来说,废轮胎热裂解技术都相对优于其它技术,更加高效、低耗、安全、环保,处置成本大大降低。
近年来,废轮胎热裂解技术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,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“废旧轮胎分解制油和炭黑装置”列入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(2016版)》。2017年初国家工信部、商务部、科技部三部委发布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节[2016]440号)文件中把“热裂解生产技术与装备”列入重点领域。
伴随着废轮胎“终极终结者”热裂解技术的快速发展,国家在政策与资金上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,此项环保技术定能在消除“黑色污染”,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上大有建树!
附:符合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、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(截至目前共五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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